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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检总局、海关总署:197个HS编码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

2017年01月11日

日前质检总局、海关总署发布联合公告,自2017年1月日起执行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》相关调整,涉及进出口商品的通关将更加便利。

 

 

据悉,此次调整涉及三个内容:取消12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(以下简称HS编码)的监管条件“A/B”,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/出境检验检疫;将17个10位HS编码监管条件由“A/B”调整为“A”,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进境检验检疫;取消168个10位HS编码监管条件“A”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境检验检疫。

 

常熟检验检疫局相关专家分析,本次调整共涉及197个HS编码的外贸商品,主要包括相关汽车零部件、医疗仪器器具零件及附件、食品加工设备零部件、照相排版设备、电缆、农药等。

 

 

为了让广大进出口企业充分享受上述简政放权红利,常熟检验检疫局提醒企业。

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获知生产经营的外贸商品是否需要检验检疫:

 

一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“信息公开”栏目,查询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》。 

 

二是查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》,商品HS编码对应的监管条件是否带“A/B”, “A”代表进口需检验检疫,“B”代表出口需检验检疫。

 

三是在货物进出口前,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咨询,以确保政策调整后货物的顺利通关。

 

四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外贸商品情况,将2016版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》和本次调整公告进行比较,目录内的均需实施检验检疫。

 

 

(素材来源:海运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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